废电池遭严打!无证回收被罚10万,卖给无资质回收商被罚20万!

编辑:芒果文化工作室 发布于2021-06-05 19:12 点击:
日前,公安部会同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依法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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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执法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已经陆续对废铅蓄电池市场展开严厉排查,严查范围全面覆盖电动车门店、维修点、废品回收站等。湖北武汉生态环境局在专项检查中就发现,有5家商户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执法人员连夜对违规收集的废铅蓄电池进行了扣押、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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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最高罚款可达到100万到500万。早前,就已有多个商家因违规从事废铅蓄电池经营活动被处以高额罚款,给大家做了前车之鉴。
 
01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罚10万
 

 

 
2020年10月20日,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对当地一家电动车经营部危险废物铅酸蓄电池收贮及处置情况进行现场监察时,发现该门店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依据新《固废法》第114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做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收购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的行政命令,和处以1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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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将废电池卖给无资质回收商,罚20万
 

 

此外,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家电动车门店,将废旧铅酸电池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
 
依据新《固废法》第112条第四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做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危废库的建设,并将废旧铅酸电池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的行政命令,和处以2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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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为期6个月的市场严查再次显现出执法部门对整治废铅蓄电池市场的重视,经销商、维修工以及回收商以往无证收集、贮存、转运废铅蓄电池的行为已被列入严打范围,大家千万要注意当地政策动向,及时规避风险。
 
此外,近日铅价开始呈现下跌趋势,据悉湖北、河北等地的废电池回收价格很可能下跌,不宜囤货,如果囤货量大,当卖则卖。